5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宣布,自7月1日起,將暫停我國西安焊管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這意味著自1994年實行的對我國西安焊管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正式結束。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西安焊管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西安焊管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于出口西安焊管,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西安焊管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西安焊管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貨物出口后,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西安焊管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辦理出口退稅后,減輕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和稅負,能夠鼓勵企業走出去,發展海外貿易,有利于增強我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
然而一味的出口退稅政策,也遭到了歐盟、美國、甚至巴西、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詬病。由于我國西安焊管等剛才制品占市場市場的70%以上,國內鋼材市場價格的低廉,使得其他國家對我國展開了一系列的反傾銷調查,對我國生產的西安焊管產品執行了一系列的限制準入措施,并且對進口自我國的西安焊管產品增收重稅。相關國家認為,我們的出口退稅實際降低了企業的成本,是不公平競爭的一部分,所以導致我國的貿易糾紛比較多。不過在7月份暫停出口退稅后,國內的價格優勢想對國際市場并沒有多大空間,并不適合一些中小型的西安焊管企業進入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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